公司清算与分公司注销是两种不同的程序土耳其公司属于独立法人。
股东作出清算决定后,公司并不会立即消失。清算决议完成登记后,公司名称中会增加 “清算中”(tasfiye halinde) 的字样,同时任命清算人。
随后需要通知债权人、清偿债务、编制最终资产负债表,并完成其他法定清算程序。
只有在全部程序完成之后,公司才会从商业登记册中正式注销,即完成 terkin。
在完成 terkin 之前,公司仍然保留法律主体资格,但仅限于完成清算相关事项。
外国公司在土耳其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于母公司的法人资格。
分公司的关闭通常根据母公司有权机关作出的决议进行,包括:
– 从商业登记册中注销;
– 关闭税务档案;
– 关闭 SGK 账户;
– 通知相关商会及银行。
分公司并不存在独立意义上的“公司清算”,但其在土耳其产生的税务、人事及行政事项必须全部完成结算和注销。
联络处(irtibat bürosu) 的关闭程序则有所不同,需要处理与土耳其贸易部许可相关的手续,同时办理税务注销。由于联络处本身不得开展商业活动,因此其关闭程序与公司清算不同。